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《重艺院发〔2021〕55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认定(评审)工作小组全面考核和评审,初步确定以下表格中1名学生获评国家奖学金、17名学生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、142名学生获评国家助学金。
现将评定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间如有疑义,请实名制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制进行反映,监督电话:02362335436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1日——2023年10月13日。
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